世界遗产委员会秘书处(世界遗产中心)
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指定的秘书处协助世界遗产委员会工作。1992年创建了世界遗产中心,担负秘书处的职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指派世界遗产中心主任为委员会的秘书。秘书处协助和协调缔约国和咨询机构的工作。秘书处还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其他部门和外地办事处密切合作。
秘书处的主要任务包括:
a) 组织缔约国大会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会议;
b) 执行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的决议,并向委员会和大会汇报执行情况;
c) 接收、登记世界遗产申报文件,检查其完整性、存档并呈递到相关的咨询机构;
d) 协调各项研究和活动,作为加强《世界遗产名录》代表性、平衡性和可信性全球战略的一部分;
e) 组织定期报告;
f) 协调并施行反应性监测,包括派遣反应性监测工作组, 并在适当条件下协调参与咨询机构工作组的有关工作。
g) 协调国际援助;
h) 调动预算资金保护和管理世界遗产;
i) 协助各缔约国实施委员会的方案和项目;
j) 通过向缔约国、咨询机构和公众发布信息,促进世界遗产的保护和增强对《公约》的认识。
开展这些活动要服从于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和战略目标以及缔约国大会的各项决议,并与咨询机构密切合作。